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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电鱼等非法捕捞要判刑

    信息发布者:杨广东
    2023-04-15 21:42:47   转载

    4月10日凌晨,上犹县农业执法大队联合水上派出所、森林公安,通过前期信息研判,精心组织,周密部署,在该县禁捕区阳明湖景区内,抓获正在非法电鱼捕捞的犯罪嫌疑人张某,陈某,缴获电池1组,超声波发射器1台,增压器1套,抄网2副,船只1艘,非法捕捞的渔获物167斤,包括鳡鱼,鲤鱼,鲫鱼,桂鱼等十余个品种。

    经查,近期嫌疑人张某,陈某纠集在一起,多次在禁捕区内和开放水域非法电鱼,并且多次收购他人贩卖的渔获物,供应自家经营餐馆,同时部分用于市场销售,予以牟利。


    该案涉案数额较大,涉案人员众多。正在进一步侦办过程中。 现嫌疑人张某,陈某被依法刑事拘留。

    非法大规模电鱼捕鱼严重破坏生态环境引起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,各地相关执法部门对非法电鱼捕鱼现象进行严厉打击。维护生态平衡,保护绿水青山是我们每个人的责任,建设社会和谐生活宜居的幸福家园也是我们共同的愿望,希望社会各界提高认识共同努力,积极行动,自觉遵守国家禁止非法电鱼捕鱼的相关法律条例。——杨广东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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